全国党建网站联盟【展开】
当前位置:首  页 > 理论研究 > 经验交流 > 正文
垃圾信息泛滥,可否重典治乱?
发布日期:2014-12-08   |  来源:人民日报   | 字体大小:【
  “我是房东,手机换号了,房租打到这个卡上”“代开发票,长期出售枪支、假钞、迷魂药”“圣诞买房赠面积,2万抵5万”……临近年底,五花八门的垃圾信息又纷至沓来,成群结队蹿入人们的手机和电脑。当电线杆上的“牛皮癣”在网络时代不断变种,垃圾信息更加令人生厌,却又常常无可奈何。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有人肆无忌惮地乱发骚扰信息?为什么那么多婆婆管不好一条信息?为什么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常谈常新?究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是技术手段有限、监管力度不够?
 
  前不久,北京市消保委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成为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之后面临的两大苦恼。据媒体报道,中国手机用户收到的垃圾短信全世界最多,仅2013年就超过3000亿条。除了传统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在移动互联时代,垃圾信息还在不断开辟新战场。例如,苹果手机用户因其内置即时通信软件而带来的垃圾短信骚扰,这种信息的收发并不经过电信运营商,在监管与责任认定上尚存模糊地带。
 
  正所谓无利不起早。一眼望穿的骗术、毫无新意的句式、令人厌恶的频率……不难发现,垃圾信息中除一部分是诈骗、色情等不良内容外,更多的则是应接不暇的商业广告。对于种种狂轰滥炸的海量群发,人们经常归因于背后的“黑色利益链”,问题是这样的利益链如何彻底斩断?
 
  换句话说,治理垃圾信息,我们不能只是道义谴责,陷入“我们生气、他们生财”的怪圈;也不能光是运动式治理,一阵讨伐之后又是风过回头。关键在于,如何形成令其既不能、又不敢的治理机制?就拿酒后驾驶来说,过去可谓司空见惯、久病难医,“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之后,遏制成效就非常明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真正从口号变成了自觉行动。这说明,对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就要创新思路,不仅要靠技术手段,更要靠法治力量,甚至在必要的时候猛药去疴、重典治乱。
 
  国外的经验可资借鉴。治理垃圾信息要想形成合力,必须立法、执法并举,明确监管的主体责任,改变“九龙治水”的状况。在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立法机构纷纷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向个人发送市场推广类短信等垃圾信息,执法部门也会对垃圾信息的源头进行追查和严惩。比如新加坡规定,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可能会被罚款100万新元(约合460多万人民币)。重拳之下,垃圾信息对个人生活的侵扰大大减弱。
 
  有报告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与第二季度相比,国内垃圾短信的拦截量和举报量双双下降。但联想到垃圾信息的巨大存量,要想彻底割掉这一毒瘤,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加大监管的威慑力。一个好消息是,工信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广泛征求意见,据称有望在年内正式出台。根据该意见稿,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信息,并对“按号段”发送、在线自动收集等群发方式进行严格遏制。
 
  置身浩若烟海的信息大爆炸时代,一条小小的信息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每一个人都可能遭受它带来的烦恼。正因此,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把垃圾信息泛滥的势头坚决遏制下去,也是看得见的民生工程。治理垃圾信息,不能永远在路上。我们呼唤企业、运营商流淌“道德的血液”,但更应以严厉的规矩织紧“制度的篱笆”,让违规者付出高昂代价。(李浩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