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云
近年来,一支骨干力量活跃在农村,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他们成为村党组织的“顶梁柱”,成为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建设新农村的“主心骨”,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支力量就是第一书记。
今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第一书记工作由“自选动作”升级为“规定动作”。
6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
从过去一些地方的工作实际看,存在人选不对路不胜任、作用发挥不足、“两头不管”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何破解?如何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记者就此采访了组织部门和选派单位负责人,派驻村干部群众,以及多名第一书记,和大家一起梳理难点和对策。
选优派强,把好入口不凑数
“第一书记如果啥问题也解决不了,反而成了负担。”陕西省略阳县何家岩镇何家岩村村委会主任张喜贵举了个生动的例子,“你下乡俺还要陪上,怕你被狗咬了。”
少数地方第一书记压根帮不上忙,农村干部群众对此意见最大。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选对人。干部能力是否达标?干部特长是否适合选派村?选派环节应明确标准,严格把关。
《通知》在这两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在第一书记人选的基本条件中,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等要求,悉数在列。把关者明确为同级党委组织部,把关内容包括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四关”。
对第一书记的基本条件,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标准进行了细化。江苏省提出“三优先”,即后备干部、工作表现突出且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优先,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愿意回原籍原乡原村任职的优先。四川省广安市坚持“六不派”,即政治素质不强的不派、农村工作不熟悉的不派、组织协调能力不强的不派、对群众感情淡漠的不派、工作作风不实的不派、政策法纪观念不强的不派。
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如何将“精兵强将”纳入第一书记队伍?各地进行了多种探索。贵州省安顺市、河南省新密市、四川省丹棱县等地选派部门一把手,确保帮扶工作有力推动。广西玉林市通过民主推荐、进行面试、组织考察、部务会讨论、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等程序,实现竞争择优。
鉴于每个村的不同需求,《通知》强调要因村派人。在近些年的探索中,这个原则已成为共识。普遍做法是,对班子软弱涣散村选派熟悉党务、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对经济发展滞后村选派经济及涉农部门的干部,对矛盾突出村选派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
抓实选派工作,选派单位的态度至关重要。现实中,有些优秀干部不想错过这个服务农村、锻炼自己的机会,单位却以“工作忙、人手少”为借口,拒绝把他们派出去。为了打通这个“堵点”,实践中形成了三种办法。
首要方法是帮助选派单位厘清误区、统一认识。例如,江苏省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多次召集市直部门一把手开会,专题研究选派工作,明确选派要求和人选标准,严禁派“老弱病残”来凑数。对“滥竽充数”者,组织部门审核时一律打回重选。
其次,在用人导向上,基层经历成为干部提拔“硬杠杠”,驻村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优先使用,实现激励约束双向发力。福建省委规定,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提任副厅(局)、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级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有驻村蹲点工作经历的干部;省市机关遴选公务员,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驻村蹲点工作经历。
向选派单位反馈第一书记考核结果,也能有效倒逼他们提高重视。广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选派第一书记住村及帮扶工作情况,列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在山西省大同市,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第一书记,被责令退回原单位,并进行通报批评。
搭建平台,让第一书记发挥好作用
“回去还是不回呢?不回就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和期盼;回去,小岗村那些复杂的事,我能处理好吗?”当年,时任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沈浩回到省城,回想驻村以来的点点滴滴,被村主任下绊子、劝架被打、村民没一个人敢和他说实话……感觉一腔热情被泼了一盆冷水。
沈浩的困惑,许多第一书记都有同感。有的到村后两眼一抹黑,对工作毫无头绪;有的怕村干部有情绪、村民不支持,畏首畏尾,工作没有进展;有的对村里的工作乱指挥,帮忙成了添乱。
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该干什么?《通知》明确提出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主要职责任务后,地方版本相继出炉。
广西壮族自治区明确第一书记对村里工作总揽但不包揽,主要发挥引导作用、示范作用、联络作用、桥梁作用,团结村“两委”班子一起合作共事,当好科学发展带头人、农民群众贴心人、矛盾纠纷调解人、文明新风倡导人、党建工作引路人。海南省要求第一书记开展“双争四帮”,即:个人争当优秀第一书记、所在村党组织争当优秀基层党组织,帮党建、帮发展、帮民生、帮稳定。这些内容既是给第一书记提要求,也是给他们做后盾,让他们在村里开展工作名正言顺了。
定任务,还要教方法。第一书记下村前,组织部门应联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政策、掌握方法。安徽等省份还将培训延伸到了每年,根据当年重点工作开展跟踪培训。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让第一书记顺利开展工作,工作经费先要保障。山东省财政每年拿出近1.9亿元,为每名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落实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陕西省铜川市第一书记带5万元资金下乡,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第一书记进行奖补,每年为每个第一书记所在村整合捆绑不少于50万元的涉农项目资金。
众人拾柴火焰高。各地充分调动选派单位的积极性,形成“第一书记打头阵、选派单位当后盾、党员干部齐上阵”的合力帮扶格局。同时,更多部门、社会资源随之被发动起来。安徽省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制定了支持选派工作的政策,共同推进政策的落实。
从严管理,杜绝“两头不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第一书记一年到村里转两圈,许多村民压根不知道村里有了第一书记。“走形式呗,整这花架子有啥用,有这功夫给老百姓办点正事多好。”有村民连连叹气。
出现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管理不严。这个责任在谁?派驻村和选派单位各抱委屈。村党组织觉得,“第一书记是上头机关派下来的,我们不敢管,也没法管。”选派单位表示,“人派到村里去了,我们看不到,怎么管?”
第一书记应该由谁管?为了杜绝“两头不管”现象,《通知》明确要求,第一书记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直接管理责任,经常了解驻村工作情况、廉洁自律表现等。派出单位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责任明确后,“怎么管”成为关键。制度“笼子”是最好的约束。《通知》强调,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实践来看,各地普遍在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两个环节逐步完善制度、要求不断从严。
福建省要求干部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50天,1年把全村农户走访一遍,建立村情民情台账。山东省制定《第一书记行为守则》,明确不插手发包工程、不吃请、不饮酒等10项工作纪律,规范履职行为。
不达标的第一书记,如何处理?四川省建立第一书记“不胜任、不称职、不合格”调整处置办法,实行定期汇报、双向考核、不称职“召回”等制度,杜绝“被放羊、两不管”。每年底和任职期满时,由派出单位会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第一书记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
考核发挥作用,前提是结果有优有差。个别地方却出现了“全优”的考核结果。对此,来自村、乡镇、市县的同志向记者吐槽:“一是下乡确实艰苦,怎么也得给他们个面子;二来,人家都是大机关的,怕以后‘收拾’我们。”针对这个问题,越来越多的地方选择把“评判权”交给群众,透过雪亮的眼睛听取真实的声音。
除了优化年度考核,还要强化日常监管,做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整改。海南省将省直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以市县(不含三沙市)为单位分成18个组,组长定期向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所在市县党委汇报驻村工作。安徽省每年组织省选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所联系市的选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市、县两级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督查,每季度召开选派干部例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身边榜样力量大。在第一书记的示范带动和言传身教下,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边疆民族地区和灾后重建地区这些昔日农村基层党建任务重、难度大的地方,正在焕发新的生命力——农村面貌展新颜,发展致富有办法,村民生活有盼头。学了方法、长了信心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像一个个动力强劲的火车头,正带领一个个落后村走上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