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作风选人,关系党风政风,关系民心所向,关系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就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好的作风选干部,选作风好的干部。
反观当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的现象:有的仍简单以票数论干部,或对有反映的干部“一挂了之”,不做深入调查;有的动议干部随意性大、考察干部“走马观花”,履行程序走了过场;有的在用人原则上搞变通,不敢向歪风邪气亮剑较真。这些选人用人上的“虚、浮、软”,严重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和公信力,助长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秉纲而目自张”。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首先要坚持好遵循好条例规定的用人原则。坚持原则从严从实,选人用人才不会迷失方向、舍本逐末。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7项原则,以严的作风、实的精神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从严从实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正确的用人导向才能真正树立,好干部才会越来越多。如果在标准上严不起来,放松了要求,就会使少数“投机钻营者”甚至“带病”者得到提拔,最终害人误事。用人标准是实的,不是虚的,是能够检验的,不是难以把握的。要把好干部标准与“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等要求结合起来,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分析、检验、评价和使用干部。要实事求是、全面辩证地看干部,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以德才实绩选贤任能,从群众口碑中识别发现干部,真正把符合标准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干部选拔任用讲程序,就是程序面前一丝不苟。程序是对好干部标准的层层把关,是对干部的多重“体检”。履行程序从严从实,才能把优秀干部看清选准,才能把有问题的干部查实挡住。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实际优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每一个环节,进一步突出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对干部反复比较研究、上下左右审视、深度考核考察,做到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少,每一项要求都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拧紧程序“水龙头”,堵住用人中的“跑冒滴漏”,对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讨论、不呈报,对减少程序、颠倒程序、事后补程序的,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
遵守纪律是选贤任能的必然要求。少数人之所以能够“绕过”标准、程序得到提拔,甚至“带病”上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选人用人者没能从严从实遵守纪律。组工干部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作交易,不为他人谋官牵线搭桥、说情打招呼,不跑风漏气。要勇于担当,敢于说真话、讲实情,当好维护规则的铁面人,自觉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要从严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踩“十不准”高压线的人和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问责,坚决防止“破窗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