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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村务监督防护栏——二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
发布日期:2015-07-10   |  来源:人民日报   |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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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村务监督,是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不是村级管理体制的变革。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不能与党的领导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村务监督是乡村治理的关键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需要把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摆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

      近年来,浙江等地在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了很好经验。实践证明,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加强,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同时,也要看到,从全国来说,村务监督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不愿接受监督,把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官自治”;有的虽然设立了监督机构,但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没搞清楚,一定程度上不会监督;有的村务监督制度设计还不完善,怕得罪人而受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还有的没有摆正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党组织的关系,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和党组织搞成“三驾马车”,偏离了制度设计初衷。全面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工作,必须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的内容、权限和程序,确保监督有章可循、务实管用,真正筑牢村务监督这道防护栏。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是关键。加强村务监督,是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不是村级管理体制的变革。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不能与党的领导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否则,村务监督就如空心之木、无根之萍,缺乏支撑和保障,甚至迷失方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规范运作才能有序有效,否则,就可能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或发展无序。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解决好监督什么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村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五个重点方面的监督。把加强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监督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好。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探索建立村务情况分析制度,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以及对村务监督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提供有力保障。要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多在制度机制上想办法、定措施,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在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同时,还要把“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议、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村规民约等民主监督的好做法坚持好、衔接好。村民群众是村务监督不可或缺的主体力量。无论是哪种监督,都要注意保护和调动村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尊重与保障村民群众正确履行监督权,使村务监督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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