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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带病提拔”要做到三个“完善”
发布日期:2016-11-03      | 字体大小:【

防止“带病提拔”要做到三个“完善”

    近日,中办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在工作责任、日常了解、分析研判、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这六个环节作了规范。

    “带病提拔”现象的出现虽然只是少数,但是其危害极大。造成“带病提拔”的原因无非有三:一是“三观”错位,部分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存偏差,导致权欲、私欲膨胀。二是干部考察机制不完善,存在考不准、考不严、考不实的问题。三是监督不严,各方面监督力度不够、制度的笼子没有扎紧扎密。防止“带病提拔”,要做到:

    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广大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树立正确的“三观”,做到不忘初心,经得住糖衣炮弹,守得住廉政底线。始终坚持心中的那份信仰,方能做到心怀群众,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才能保持自身的纯洁性。树立正确“三观”要经常对干部进行廉洁教育,树立身边榜样,发挥模范作用,传递正能量。除此之外,还要利用反面案例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完善考察机制。要完善考察责任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人。对于选拔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调查不实的现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考察中的失职以及滥用职权行为予以严肃处理,提高违规违纪成本,降低犯错率。要严密干部考察程序流程,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考察,以确保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完整全面反映干部真实情况。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一套对选拔任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权力的透明度,防止腐败滋生。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提供监督保障。除了组织、纪检等内部监督,还要创造便利条件,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确保监督举报不留死角。(柳城县冲脉镇网友韦晓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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