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启动
重点核实换届时拟继续提名人选等4类对象
日报消息(记者梁晶晶)16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 ,今年我市新一轮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已经开始,对换届时拟继续提名人选、拟提拔副处级以上干部、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4类对象 ,都将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提拔”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据了解 ,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比例从3%~5%提升至10% ,我市有158名市管干部被随机抽中。从抽查核实的情况看,部分干部信息填报随意性较大 ,少报漏报的问题不少。根据中组部要求 ,干部本人必须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据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根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报告14项内容 ,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本人有关收入情况 ,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情况等事项。在个人填报的基础上 ,每年有计划地开展抽查核实,加强核查结果的运用 ,将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有助于形成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新常态。
今年 ,我市将着重抓住如实填报、深入核查和结果处理三个环节 ,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 ,加大核查抽查力度。着力构建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机制,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凡抽查核实存在问题的 ,要严肃批评、登记在案 ,纳入干部诚信档案。这位负责人介绍 ,今年 ,除按照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外 ,坚持“凡提必核”,对换届时拟继续提名人选等4类对象进行重点核实,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防止在换届工作中用人失察、带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