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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0-10-14   |  来源:广西日报   | 字体大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

(2010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一届第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法规:

  1.《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1986年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1992年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的决定》修正)

  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条例》(1992年6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1994年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95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检查和收费管理条例》(1996年3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7.《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条例》(1996年9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8.《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1997年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9.《广西壮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2001年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条例》(2001年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负担管理条例》(1993年8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广西壮族自治区扶持红水河电站库区生产的若干规定》(1993年4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3.《防城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1991年6月8日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1年8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1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条例》(2002年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条例〉的决定》修正)

  15.《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1998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6.《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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