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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将群众满意度引入干部和班子考核体系
发布日期:2013-12-27      | 字体大小:【
  为扎实推进届中考核、“三级双向联述联评联考”等工作,提高识人用人准确度,近月来,鹿寨县将群众满意度引入干部、班子考核体系,把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作为识人用人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突出满意拷问。在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上,结合单位、部门的要点工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设定群众满意度指标,指定群众民主评议表,评议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实绩表现,形成“部门工作+领导实绩”的群众满意度综合评分值,作为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届中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高干部公信度,促使领导干部走进基层扶民助民。
 
  创新考评方式。坚持对象不重复、关联度和知情度较高的原则,明确5类群体为群众满意度测评对象,分别为:单位同事、下级部门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挂点村群众代表及服务对象代表。在考察组进场前2天,采用走访发放问卷、手机短信问卷等方式,开展无记名满意度测评。同时,根据岗位级别和考核类别,实行测评标准“三个统一”,即统一测评对象、统一测评方式、统一测评数量,提升测评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强化结果运用。对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高的干部,优先提拔选用;对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得分较低、反映问题较多或满意度调查名次退步的,由考核组长及时反馈给领导班子和成员,要求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和不足,并重点予以跟踪督查;对满意度测评结果差的班子或干部,进行通报或组织调整。目前根据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提拔干部3名,约谈干部11名,调整干部4名。(鹿寨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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