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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廉政风险防控打“三针”
发布日期:2012-08-09   |  来源:广西日报   | 字体大小:【

廉政风险防控打“三针”

——柳江县创新促廉的做法

    今年以来,柳江县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创新举措,向干部打“三针”促廉政,取得了明显成效。

  1 “约谈针”——主动提廉

  对一些存在廉政风险点较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勤政廉政深度约谈。约谈以“三个一”谈话方式进行,即约谈人请被约谈对象品一壶“勤政廉政”茶,营造自然、轻松、坦诚的约谈氛围;约谈人与被约谈对象谈一席“勤政廉政”话,约谈人就被约谈单位存在的勤政廉政风险点反馈给被约谈人,被约谈人就反馈的勤政廉政风险点问题进行分析,约谈人与被约谈对象进行沟通交流,约谈对象就存在勤政廉政风险点提出初步整改意见;约谈人作总结发言,并向约谈对象赠送一本“勤政廉政”书。通过约谈这种主动的提醒方式,从小事管起、小节抓起、苗头防起,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为使约谈活动不走过场,县纪委监察局对约谈对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约谈结束2个月后,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服务对象等对被约谈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评议。被“差”评的,扣完其在当年中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纠风工作对应的专项分数,并取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启动第二次深度约谈和考评工作。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深度约谈且考评结果均为“差”等次的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今年以来,已开展两期深度约谈,对13个单位53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查找廉政风险点5个,提出整改措施5条。

  2 “述责针”——公开督廉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该县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县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中的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由县委管理的县属国有企业党员班子成员开展述责评议。规定全县述责评议大会每年召开2-4次,每次确定5-10名各行业各领域的乡科级“一把手”述责评议,5年内确保所有的乡科级“一把手”必须述责评议一次。除每年在全县大会上述责外,各单位每年要自行组织述责评议会,对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评议,县纪委组织督导组到会监督指导。

  在此基础上,着重强化述责评议的结果运用。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评议和整改情况等材料将存入其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和评先评优时出具廉政材料的一项重要内容。述责评议对象在民主评议中,“不满意”超过30%的,经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违规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责任追究;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在今年7月召开的第一批乡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评议会上,该县三都镇、县卫生局等5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分别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在大会上公开述责、接受咨询并现场进行答复,顺利通过了与会“两代表两委员”(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的测评。

  3 “督查针”——制度促廉

  针对一些单位存在作风涣散、效率低下、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等现象,柳江县通过改革创新,整合督查资源,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等部门职能整合,成立督查考评办。同时,制定《柳江县督查考评暂行规定》和《柳江县督查考评结果运用办法》,建立督查落实和考评奖惩同步一体,将单位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使督查考评办的“评分”成为衡量干部合格与否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为提高督查考评结果的运用,县委、县政府赋予督查考评办干部使用建议权、奖惩建议权、公开通报权、组织协调权、阅文查文权、参加会议权等“六大权限”。

  今年以来,县督查考评办先后形成23份督查报告,其中9份得到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用;发出督查专报4期、督查通报2期,有7个单位因会纪会风问题被通报;督查组深入现场督查68次,发现问题20项,提出整改意见47条,督促整改18项,协调解决问题13项,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有力地推动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苏学常、韦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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