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 铁腕肃纪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经验综述之三
严肃查处是匡正用人风气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各地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全面深入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对拉票贿选重拳出击
拉票行为破坏民主规则、造成民意失真,影响改革声誉、损害党的形象。2009年开展治理拉票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严格监督、严加防范、严厉打击,推动治理拉票问题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明确拉票行为界限。浙江出台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行为暂行办法,界定拉票行为的5种具体情形:一是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关照的;二是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的;三是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拉票的;四是以许诺将来给予某种利益和好处为手段谋求支持的;五是以其他形式进行拉票的。重庆制定干部人事工作中严禁拉票的规定,把拉票行为具体明确为通过宴请,送钱送物或安排休闲娱乐活动,游说、串联、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送材料、当面拜访,委托、授意他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7种情形。天津、四川、辽宁、广西等地出台查处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行为的规定,向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和有关领导干部发出公开信、督促函,讲清拉票行为界限,重申纪律要求,强调拉票后果。
多管齐下预防监督。黑龙江、湖南等地畅通举报渠道,健全“12380”电话、网络和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立电话沟通检查、治理拉票报告和重要问题专报制度,实时了解治理拉票情况,定期汇报行动进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重要问题。云南选择30个“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示范县”,推广抓小、抓早,重预防、重警示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整治拉票问题的经常化和常态化。山东烟台市为防止“隐形拉票”问题,强化政绩观、群众观、权利观教育,深入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努力铲除滋生拉票行为的土壤。
严厉查处警示干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政府原秘书长李某在地厅级后备干部集中考察中,先后3轮给180多名领导干部群发拉票短信410条,省委组织部坚决予以查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免去所任职务并通报全省,在各级干部中引起很大震动。吉林省招生办原党支部书记于某、湖北省学位办原主任韩某在民主推荐前,给多名领导和同事打电话、发短信,要求“请投我一票”、“我能上更好,我要求进步”等,两省组织部门均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北京、广东、安徽等地对顶风拉票的,坚持露头就抓、一查到底、严格问责,让拉票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代价,让想搞不正之风的人悬崖勒马、不敢以身试法。
让买官卖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买官卖官是广大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干部群众公认危害最大、影响最坏的腐败问题。2010年以来,各地集中查处了一批买官卖官案件,有力地净化了选人用人环境。
上下联动抓落实。在集中整治买官卖官专项行动中,31个省区市党委书记亲自指导,先后批示184次,为集中整治提供了有力支持。甘肃省、市、县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101个,集中检查22个县区和14个省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核实和督办买官卖官问题。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地以防止买官卖官为重点,建立违规用人问题查核责任制,明确举报案件的查核主体和责任分工,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四川遂宁市对“找门子”跑官要官行为进行界定,凡是“找门子”的干部均“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提拔和调整到重要岗位。部分省区市试点建立治理买官卖官问题“特别监督档案”,及时发现和收集买官卖官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形成“特别监督名单”及“线索库”,为专项整治提供了重要依据。
重拳出击抓查处。河北严查石家庄市团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造假骗官案,原市委副书记张某等一批干部由于拿原则作交易,受到问责追究,丢掉“官帽”。安徽在查处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腐败案中,坚决免去了涉嫌向周、张二人行贿“买官”的2名厅级干部、17名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职务。浙江认真排查买官卖官线索231条,查办涉及买官卖官案件6起,严肃处理干部15人。在整治买官卖官专项行动中,全国各地共排查核实买官卖官线索696条,提出处理意见854条,查办买官卖官案件37件,处理相关人员405人,其中受贿卖官的40人、行贿买官的365人。
善用成果抓通报。辽宁对原朝阳市委常委、凌源市委书记宋某案涉及的买官卖官人员进行了通报。江苏连云港市对赣榆县原县委书记孙某案涉及的买官卖官问题,作了剖析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河南及时通报原许昌市委组织部长王某受贿卖官案、安阳县少数干部行贿买官案、南召县部分干部行贿买官案等3个典型案例。湖北对恩施州原州委宣传部长吴某受贿案涉及的买官卖官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对认定有买官行为的9名干部给予了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在全省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使换届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集中换届往往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各地严厉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些同志说:“以前换届,总有很多拉票的、跑官要官的,这次换届很少碰到这些情况,大家对端正党风政风看到了希望,充满了信心。”
严明纪律架设“高压线”。各地认真落实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层层传递遵守纪律的压力责任。安徽把换届纪律特别是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拉票贿选的规定及违规违纪后果向广大干部说清楚、讲明白,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集中开展换届纪律承诺、亮诺、践诺活动。西藏开展换届纪律“我知道”、纪律要求“我遵守”、换届风气“我监督”活动,举办换届纪律专题培训班480余期、培训9600余人次,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2587人次。天津严格实行换届纪律工作责任制,细化10个方面35项具体工作,每个工作人员签订遵守换届纪律责任书。重庆1800名组工干部和市委考察组成员,面向党旗举行庄严的严守换届纪律集体宣誓仪式。
查处案件强化“震慑力”。云南对昆明市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突击调整干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某在民主推荐干部中拉票,省农垦总局党委违规破格提拔干部等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认真查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问责并通报全省。山西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1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6人,纠正违规任用干部39人,其中查处通报的太原市原市长张某干扰换届选举和山阴县原副县长郭某拉票案,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贵州受理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38件,查实11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9人。广东、四川、陕西等地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及时开展核查,对查处的案件及时通报,向社会充分表明了严肃换届纪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截至2011年底,各地共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846件,中组部对141件进行了立项督办,查结127件,查实24件,追究责任和纠正违规任用79人。
综合施治打好“组合拳”。湖北建立严肃换届纪律全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形成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风险防控系统。吉林制作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流程图,打造8个方面35项措施构成的闭环监督系统;制作监督布局图,对举报查处、巡视督导、人选把关、实时监测、风气考评精心统筹,形成翔实可行的政策“说明书”和操作“路线图”。广东从机关、基层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中聘请50名换届风气监督员,组建10个督查组、10个评议团,全方位、多层次紧盯换届风气。四川、贵州对州市换届风气进行量化考核,完善换届整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层层落实责任,不断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仲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