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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组轩: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经验综述之二
发布日期:2012-07-27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 字体大小:【

严格监督强预防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经验综述之二

    严格监督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各地坚持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组织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敢于动真碰硬,让更多的“眼睛”盯紧看牢,让违规失责行为无处遁形。一位基层党支部书记说:“我当支部书记41年了,经历过多次党委、政府换届。这次换届,党员群众参与人数最多,纪律最严明,程序最严密,监督最有力。”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打造全程防控链

    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有关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选人用人“监督链”。

    抓好学习宣传。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等地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深入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山东、湖北、浙江绍兴、湖南岳阳等地开展闭卷测试,安徽蚌埠、河南新乡、湖北襄阳等地举办电视实况知识竞赛,贵州采取层层承诺制等,提高知晓率。天津向283个市管单位一把手发送专函,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广西、辽宁营口、内蒙古扎鲁特旗通过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广泛向干部群众宣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近14万次,举办专题培训班5万多个,287.9万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严格贯彻执行。广东、海南等地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拉票贿选、突击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坚持从快从严处理。山东济南市将离任检查扩大到全市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对5个市直部门党组书记进行离任检查。四项监督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共受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2.4万项,经审核未同意的1017项,31个省区市的6791个党委(党组)和146个中央单位全面开展了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达73万多人,评议新提拔干部9.5万人,实行离任检查的市县党委书记1379人。

    完善配套制度。北京、安徽、重庆、陕西、青海等地制定出台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从严从细抓好落实。福建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对责任追究规定了4种从重情形,对“破格提拔”事项细化为5种类型,对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报告两评议”的时间安排、报告方式、民主测评人员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江苏南京市制定市管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出台市管干部任免征求意见及通气办法。北京、天津、山西、海南、贵州等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干部选拔工作记实监督系统,对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实行全程记录、痕迹管理、实时监督。

    加强经常监督

    形成强大合力

    各地坚持平时抓与换届抓、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结合,加大日常监督、督促检查和风气考核力度,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协同抓督导、经常抓监督的工作格局。

    注重日常监督。上海进一步细化换届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中房产、投资等项目,共有110多名区县换届拟提拔人选填写了个人有关报告事项。山西对市县委书记及省直单位24名省管干部进行组织函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诫勉警示和约谈提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贵州黔西南州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山东烟台市有效发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把审计结果报告纳入领导干部档案。吉林通化市通过谈心谈话、实绩考评、群众评价、考评组评价等措施,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加强督促检查。新疆建立联审联查制度,各地(市、州)和县(市、区)组成872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2097次,坚持从严审查干部职数、任职资格、考察程序、讨论决定记录以及干部基本信息。青海在乡镇换届中,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访谈、暗查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执行纪律情况巡回督查。浙江以是否存在买官卖官为重点,对11个市、53个省直机关部门、57所省市属高校和18家省属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山西组织11个督查指导组,建立要情报告和查核专办制度,明确巡回检查、会风会纪监督、案件查核等10项任务。换届以来,31个省区市共派出督查督导组3.5万多个,对市县乡换届进行督促检查。

    强化风气考核。四川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纳入市州党委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报考核结果,指出存在问题。吉林纪检、组织部门与巡视组联动考核,通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掌握干部思想动态,考察了解换届风气。重庆把换届风气考核内容细化为4大类30个小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贵州细化考核指标,对市(州)换届风气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突出公开监督

    扩大群众参与

    公开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地通过扩大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组建监督员队伍、开展民意测评等形式,把选人用人全过程置于群众有效监督之下。

     扩大信息公开。江苏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建立党委和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行经济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探索民主测评、推荐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公开。新疆建立“三征求三公布”制度,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大会选举期间3次征求相关人员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意见,换届前公布纪律要求,换届中公布违纪查处情况,换届后公布风气考核结果。河北张家口市在换届中把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向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发放,通过电视和机关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示,公开接受监督。湖南安乡县推行职位空缺公告、提名主体公推、干部考察公测、党委集体公决、拟任人选公示“五公开”,增强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

    畅通监督渠道。各地完善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保证换届期间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举报网站24小时运行,反映违纪问题24小时专人受理。辽宁对省市组织部门、市县两级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拨打抽查,对接通情况作出通报,保证全天候有人接听。吉林松原市将12380网上举报受理通道、通信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及举报电话函告义务监督员及党员群众代表。山东莱州市建立“绿色信邮”民意监督渠道,向基层干部群众印发免费专用信封,方便群众参与换届纪律监督。

    建立监督员队伍。甘肃、河南从“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中选聘换届风气监督员,并在新闻媒体、公告栏上公布联系方式。江西市县乡三级都建立了监督员队伍,聘请换届风气监督员4700余名。河南洛阳市制定监督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监督员履职能力。江苏海安县成立信息监督员、蹲点督查员、舆情监测员3支队伍,对换届风气实时监督、随时报告。据统计,31个省区市共聘请换届风气监督员7.3万余名,使千万双眼睛紧盯干部、紧盯风气。

    引入满意度测评。各地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意调查制度,把满意度作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河北、山西、河南、辽宁、黑龙江、四川等地制定选人用人工作民意调查暂行办法,对调查要求、内容和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规定。北京、浙江等地注重用好民调结果,既及时掌握满意度“有多高”,又深入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满意度“从哪提高”,有的放矢整改提高。201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9.13分和9.18分。

    抓住关键人头

    实行重点监督

    各地认真落实从严管理要求,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规范用权行为。北京、江苏、云南等地制定规范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办法,从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海南在13个县市开展规范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并扩展到垂直管理的18个省直单位,对一把手的干部任用动议权、提名权、决策权进行规范。浙江湖州市在全市48个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听证公示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吉林松原市、河北保定市在换届中推行反向测评,对换届纪律有问题的干部扣分,对有拉票行为的“一票否决”。

    实行谈话提醒。云南在全省124名县(市、区)委书记中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专题谈心谈话”活动,明确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海南纪检、组织部门领导与18个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等2300余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湖南推行对有违反换届纪律举报的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各级组织部门共与80多名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纠正和整改苗头性问题12起,澄清有关问题51起。

    严格执行问责。吉林建立反向倒查机制,对选人用人违规问题一抓到底,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安徽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协作程序,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向省委、省政府提出问责建议,联合调查处理。四川完善问责惩处机制,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实行限时办结制和查核责任制,对负有失职失察的人员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仲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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