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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竞争性选拔干部有新突破
发布日期:2012-02-15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 字体大小:【

宁夏相继下发九项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项目

竞争性选拔干部有新突破

副厅级领导职位可竞争任职 全面推行差额选任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继下发了《副厅级领导职位竞争任职办法(试行)》、《差额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民主推荐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和讨论决定实施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市县(区)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民意调查及信任度测评办法(试行)》等九项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质量,健全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创造了制度条件。

    九项制度紧紧围绕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度,健全竞争择优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结合宁夏实际,在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其中,《副厅级领导职位竞争任职办法(试行)》和《差额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在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方面有新的突破。

    《副厅级领导职位竞争任职办法(试行)》规定,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各厅局委办、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副厅级领导干部领导职位在出现空缺、机构调整重组或工作需要时,均可采取竞争任职的方式选拔。竞争任职包括动议、制定和发布实施方案、报名与推荐提名、资格审查、任职测试、民主测评与差额推荐、资历量化等程序。其中,资历量化内容包括基层工作经历、多岗位工作经历、学历状况、任职时间、近五年来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综合量化赋分时,任职测试权重为40%左右,民主测评权重为25%左右,民主推荐权重为25%左右,资历量化权重为10%左右。

    《差额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规定,要在自治区、市、县(区)等各个层面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推行和完善党委(党组)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探索试行差额票决。按照要求,差额推荐中组织人事部门将以不低于拟任职位50%的比例研究提出差额考察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集体酝酿,按照不低于拟任职位30%的比例,研究差额考察对象。与此前相比,此举将有效扩大考察范围,便于实现优中选优。

    其他各项制度也分别对民主推荐、酝酿和讨论决定、延伸考察、民意调查及信任度测评等做出制度性规范。这九项制度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干部选拔任用,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宁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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