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柳城动态 基层党建 人才工作 换届工作 柳城远教 柳城组工
  当前位置:首页 >> 干部工作 >> 文章内容
 站内搜索
最新新闻
· 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
· 蔡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 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些关键点
· 仲音:把实的要求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 蔡奇: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 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召开
· 中共柳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81次常委会会议召开
· 柳城县打造“红管家”品牌助力非公党建高质量发展
· 做好“引育留”造出“新磁场”——柳城县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之人才振兴篇
· 【“五基三化”提升年】柳城县:育强“头雁方阵”赋能乡村振兴
热点新闻
· 柳城县:“三措施”促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柳城县:“严”字当头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办班
 
发布日期:2016-09-30 | 作者:中共柳城县委组织部
  

柳城县狠抓党员干部培训质量,提倡严谨治学、节俭办班,对全县举办的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进行规范化组织管理,营造风清书香的良好学习氛围。

  一、严格审批备案。按照《柳城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年初,要求各乡镇、县直单位将年度培训计划(包括每期培训的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领导办公会或党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调整,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取消培训和调整预算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再次备案。

  二、严控办班规模。县内举办培训班必须占全年培训的2/3以上,以外聘师资和在本县师资库邀请有关专家为主要方式。需组织到县外、区外培训的,每年不超过2期,每班不超过60人,每期不超过10天(党校主体班次除外)。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类、分项设定教学费、食宿费、交通费等上限,坚持节俭办班。

  三、严肃工作纪律。未经备案的培训班,不予报销相关费用,涉及单位可以拒绝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情况不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不计算个人学分。严禁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组织外出旅游,公款消费。违反工作纪律,在外出培训期间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上一篇: 柳城推行“三联合” 严把“两代表一委员”入口关 下一篇:柳城县:任前“立体查访”切实考准考实干部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主办 | 柳城县委组织部承办│电话:2825584 |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邮编:545006 | 桂ICP备2021006142号-5 | 桂公网安备 45022202000018号
©2007-2016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