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三江县以八项措施推行“阳光一把手工程”,着力构建起对“一把手”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预警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对“一把手”的内外监督。
一是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契机,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提高制度的配套性。探索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全程纪实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干部任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
二是建立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县委对在一个单位工作5到8年的领导干部,原则上都要轮岗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避免和防止“一把手”在干部工作上任人唯亲。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监督预警机制。在群众信访、干部考察、述责评议、民主评议或绩效考评工作中,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且尚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将根据问题情节的轻重进行干部监督预警,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努力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是实施“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招商引资、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科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根据审计结果适时地采取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执行“一把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一把手”定期把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变化、住房、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及时向组织汇报。
六是健全谈心谈话机制。以关心爱护干部为出发点,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提高谈心谈话制度系统性和针对性,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多鼓励、多提醒、多督促。2014年1月份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与县直各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进行了谈心谈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七是继续推行干部监督员制度。切实发挥干部监督员的作用,让他们成为基层干部群众和组织的桥梁纽带,及时反馈干部选拔任用的群众呼声,收集领导干部的举报信息。
八是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对来信来访反映“一把手”一般问题的,及时予以回复,反映严重问题或来信来访不断的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阳光一把手工程”的实施,有效增强了“一把手”的自我约束能力,把“一把手”置于社会监督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委组织部 刘锋 黄海崇 胡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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