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十月初一,也就是今天,笔者在家乡以最为普通的吃“冬节”接待远方来的客人,客人说了一句“在享有世界楼桥之乡的三江侗族自治县过冬节喝桥酒(桥酒就是两人喝酒时互换酒杯一口喝干),彰显侗族文化魅力”的话让我产生了无限遐想。
冬节是侗族传统节日,即每年农历十月三十至十一月初九为侗家的冬节,称为“侗年”,俗称“吃冬”,期间侗家人邀请亲朋好友到家作客,纪念祖先到住地立寨安家的日子。在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盛行于八江、林溪、良口、独峒等乡镇,每年的“冬节”持续时间之久,波及面之广,是所有侗家节日中仅次于春节的节日。“吃冬”也就成了三江县侗族传统节日的代表,充分彰显了侗族文化魅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民间传统节日。
民族“冬节”是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的,它属于全民性的一种文化生存方式,与民众生活有直接而重要的关联。它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被周期性地反复贯彻和落实,在同一族群内的全体民族的记忆中根深蒂固、世代传袭。民族传统节日是一种现象,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生活。节日是流淌于他们日常生活的文化血液,是贯穿于他们的日常生活的文化脉络,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节日活动是民族文化的载体,当一个民族以节日的形式表达自己传统的时候,会公开民族的世界观、价值系统等文化供人们分享、交流和时间,为人们提供一个相互沟通和理解的公共世界,传达出该民族了解世界,认识世界的方式和文化知识,展示该民族的文化和价值意识的原理。
因此,节日文化既体现了该民族的文化特征,又能使其民族成员分享自己的文化认知,同时还能使大家共同分享感情,在吉祥和谐、淳朴欢乐的氛围下,民族传统节日产生极强的亲和力,它把同一族群的人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团结在一起。绚丽多姿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具有文化基因意义的文化种质资源。在三江县的原生态民族文化中,节日文化恰如盛开在“天然公园”中一朵朵奇葩,散发出诱人的芬芳,彰显侗族文化魅力。成为三江县独具特色、不可替代的宝贵的旅游资源。
侗族自古以来是一个热情、善良、勤劳、节俭、谦和智慧的民族,同时又是一个快乐的民族,他们能歌善舞,喜欢节庆,三江侗族自治县被喻为“百节之乡”。三江人民在这样的一个传统文化氛围里繁衍生息,社会和睦,安居乐业。如在“吃冬”节日里,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正确引导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方向,村党组织充分利用"冬节"时机组织党建宣传文艺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侗族文化表演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传播市场信息等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让广大群众在"冬节"享受到丰盛的精神、科技大餐,真正让党内文化和科技知识引领群众节日文化生活。依据广大侗族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挥村“老人协会”、“寨老”作用,利用“节俭”措施对“冬节”进行了有效的规范,正确引领“冬节”文化生活,达到既保持浓厚的节日气氛,又不铺张浪费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冬节”真正成为了亲朋好友互相交流的良好平台,促进了农村和谐新气象的形成。
笔者认为,民族传统节日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同其他民族文化资源一样,民族传统节日也面临着外来文化的激烈冲击,面临着传承的危机,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和本民族群众未雨绸缪,做好应对的保护和缓解的预案,以保证民族传统节日这一文化资源的永传利用,这也正是三江县委、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侗族·在三江”理由。
(良口乡党委:余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