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解放发展第一要务的同时,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鱼峰区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柳州市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柳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述责评议工作,以“四个明确”为内容和宗旨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评议制度和实施方案。
一、明确述责评议工作的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和业务工作协调共进的原则;坚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明确述责评议的对象和重点
按照“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对照柳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中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
三、明确述责评议工作的方法、程序和要求
评议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评议工作办公室,在每年书面述责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的“鱼峰区科级党员正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评议大会”,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年2月底前自行组织召开一次述责评议会。述责评议内容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大会述责评议共分为宣传动员、征求意见、述责评议、整改提高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动员阶段。区述责评议办公室通过确定对象、制定方案、集体谈话、媒体公示的方式进行宣传动员;二是征求意见阶段。评议组听取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班子和个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以书面形式报告本人以及分管部门在落实责任制、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三是述责评议阶段。由区纪委常委会主持召开“鱼峰区科级党员正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评议大会”。会议邀请部分区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及相关单位领导参加并进行评议,同时邀请部分科级党政正职、民主党派人士、群众代表列席旁听会议。根据测评结果,当场宣布评议结论。四是整改提高阶段。区述责评议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大会述责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传达评议情况,大会述责评议对象根据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并将整改方案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区述责评议办公室。述责评议工作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明确述责评议工作的结果运用
征求意见和建议梳理材料、述责报告、测评结果、评定等次及整改措施一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和评先评优时出具廉政材料的一项重要内容。述责评议对象在民主评议中,“不满意”超过30%的,由区述责评议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经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违规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责任追究;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日前,鱼峰区正在实施开展鱼峰区第一批科级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评议工作。(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