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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评办:落实干部培训新要求 促进学员管理上台阶
发布日期:2013-05-10      | 字体大小:【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文件出台后,柳州市委组织部专门集中学习贯彻,对加强学员管理、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提出了新要求。市考评办积极落实文件精神,结合举办2013年经营管理骨干能力提升研修班安排,研究完善学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学员管理、改进培训学风、提高培训质量。

    一、细化规定,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围绕《规定》中关于培训纪律、勤俭办学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市考评办认真梳理已有相关制度,查找培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员须知》、《培训班管理规定》和《跟班人员工作职责》等,不仅细化完善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思想、学习、组织和生活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还明确了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同时,树立按制度管理、循规矩办事的理念,并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力求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加强引导,激发自我管理的内在动力

    《规定》强调“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市考评办着重引导学员在培训日常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学员自我管理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一是强化自我管理意识。在开班前,重点强调学习的目的和意义,阐明培训期间的纪律要求,组织学员认真学习讨论各项制度要求,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优良学风,促使学员尽快实现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学员的转变、从担负工作到集中学习的转变、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提高自我管理实效。二是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根据对学员的了解,从中挑选出一批有威信、有组织能力、热心为学员服务的学员担任班委和组长,明确职责与分工,调动其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班干在日常管理、纪律监督、活动组织、生活安排等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考核,强化培训的激励约束作用

    《规定》提出“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学员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市考评办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用培训组织方评定与学员自我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学员的考核力度。培训结束后,由学员对本人在培训期间的理论学习、社会调研、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再由跟班人员统计核实课堂纪律、交流讨论、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然后由培训组织方依据相关记录对学员进行最终评定后,制作《培训鉴定表》,其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将由市考评办向学员单位进行反馈,并归入学员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为组织部门识别、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市考评办 余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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