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员管理方法,推行党员星级管理,营造党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围绕“党性要求”设星。对照党章规定设置“一颗红星”,把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和落实党员组织制度作为党员评星的起码要求和基本条件。按照党员纯洁性要求设置“两颗蓝星”,即“德之星”和“法之星”,包涵品德修养、思想作风、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等内容。按照党员先进性要求设置“三颗黄星”。在农村设“致富带富星”,在社区设“志愿服务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效能技能星”。
制定“科学程序”评星。自我认星:党员对照评定标准,自我打分。党员评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投票选星。群众议星:党支部组织群众对参加评星的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把评议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自我剖析。组织定星:街道党工委综合党员相关档案及平时工作、生活的一贯表现,提出评定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时征求纪检、政法、信访、计生等部门意见。
建立“动态机制”管星。将全区662个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和10537名党员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党建网格系统,建立党员星级电子档案,实时更新党员星级信息,对表现好、达到星级要求的进行增星、挂星,对表现不佳、群众评价较差的进行减星、摘星,党员可以随时查询。将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与基层党组织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党员的评先选优、晋级提拔相结合,与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相结合,以此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星创星的积极性。
(鱼峰区委组织部、白莲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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