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有关规定,突出抓好“六个严格”,全方位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
严格治理“三超两乱”。制定《柳北区关于贯彻落实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和编制部门批复的职数和编制配备干部,对全区机关、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职数和实际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采取交流、平调、转任等措施,有计划进行消化整改,目前已消化超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30人,非领导干部18人,占消化总数的2/3。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消化,确保在2017年底完成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消化任务。
严格干部出入境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定《柳北区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开展全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的摸底排查和全区领导干部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检查清理工作,10名处级干部的出国(境)证件移交市委组织部保管,128名科级干部的出国(境)证件交由区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档案,对科级以上干部出入境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
严格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认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及时对全区干部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情况,认真梳理,逐一登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区按规定免去4名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务。同时,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使其更加规范。
严格报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制定《柳北区关于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区委管理的干部必须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的要求,全区255名科级领导干部上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率为100%。同时,建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编办、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机制,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的信息逐一审核,认真核对,确保了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严格干部出差、休假管理。制定《柳北区科级干部出差、休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科级干部出差、休假2天以上,严格履行报备手续。报备在办理请假手续完毕一天内,将相关材料复印一份送至区委组织部备案。干部在出差、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如在外期间行程、时间有变化,所在单位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区委通过健全值班抽查、监督机制,对未按要求及时报备的记录在案,并适时予以公布。管理办法出台至今,已有68名科级干部履行出差、休假报备手续。
严格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制定《柳北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一方面严格实行干部档案审核责任追究制,对干部档案审核不实、未经批准对外泄露审核信息、在审核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另一方面严肃处理档案造假行为,对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干部,及时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柳北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