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被湖南省沅江市法院起诉,事情一出即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一边是6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请求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一边是司法部门出于对知识产权及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不能徇私,如此两难之际,当地司法部门没有因为同情而动摇法律的权威性,正是因为这样的坚守原则,使得陆勇案件变成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新闻,并引发各方深度思考。
诚然,陆勇使用网购的信用卡,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低价高仿抗癌药,按照当前法律条款,确实存在违法事实。但是,作为一名慢粒白血病病人,他为自己、为广大病友,花钱从国外购药自救的努力,又何错之有?如果让所有患者都弃每月只需200多元的印度高仿抗癌药而不用,相反的,却要他们不得不使用价格高达2万多元一盒的瑞士抗癌药,这无疑等同于将广大患者逼上绝路。
依法治国须有良法才能善治,每一项立法都应该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才能最终得到人民拥护。尽管最后当地法院已对陆勇撤诉,但事情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如何破解“真药买不起,假药不许买”这样的两难困境,才是我们当前深化改革的发力点、着力处。因此,必须深化制度改革,重新梳理并认真落实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将能救命且价格低廉的“假药”变成真药,同时,将白血病等重病、大病纳入大病医保的范畴,患者所需的药物纳入基本药品目录,扫除法律障碍,这样,出现下一个“陆勇”时,我们不至于陷入如斯困局。
除此之外,还必须辅以降低关税,压缩流通环节成本,提高我国药企研发能力等多项措施,多管齐下、内外兼治,才能挤掉价格虚高的“水分”,让千千万万个“陆勇”在既能守法的情况下,又真正获得生存的希望。
推进依法治国不是空喊口号,不是只凭一纸空文不顾民意去强制执行,更不是只为了“赢得官司”却“输了民心”的愚昧摆设。依法治国须有良法才能善治,必须在不断的实践中进一步去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才能真正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如果能“陆勇案件”当作一个很好的“实践”,那么,这个事件才体现了它真正该存在的意义。(柳北区网友 黎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