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官员以纪律要求严格了为借口,宣扬“干事就难免犯错,不干事才不会违规”,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为官不为,当起了“太平官”。“太平官”们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满足于“守摊子”、“混日子”。“太平官”最怕“不太平”,只有消除“太平官”生存的土壤,“太平官”才会失去存在的基础。
相对于贪污受贿等严重的腐败行为而言,庸庸碌碌、得过且过等官员干部的不作为,可以被称之为“隐性腐败”,个别官员干部礼不收了饭不吃了,但该做的事情也不做了。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消极怠工、敷衍了事。“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就要求官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做好“太平事”,不做“太平官”。
然而,倡导“能干事、干成事”,也离不开好环境的塑造,消除“太平官”,要明确行政权责体系,对责任加以明细化,制定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部门职责,而不只是原则性规定。在权责清晰的基础上,加大对“为官不为”的监督和惩处。“知政失者在草野”干部管理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干部升迁考核应纳入群众意见,以促进客观公正。与此同时,还要突出激励机制,通过职位升迁、工资增长等措施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干实事、干好事”。
作为官员干部,“庸、懒、散”是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势必会贻误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待工作事业“不偷懒”,保持共产党人的正气、朝气和锐气,不做只是摆设的“太平官”。(柳北区网友 吴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