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寨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积极地思考与探索,形成了发展党员工作“一评审三投票三公示”工作法,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性别比等指标得到了合理优化,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2013年至今,全县共新发展党员335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257名,占76.7%;女性党员112名,占33.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28名,占68.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3名,占45.6%;致富能手109名,占32.5%。
“一评审”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在确定发展对象阶段,通过组织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的形式,由基层党(工)委邀请县委组织部、执纪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评审团,对经支部培养教育达1年以上且支部审查认为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评审。汇报会上,入党积极分子分别从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日常表现等方面向党组织作汇报演讲,同时接受现场提问和询问。评审团成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演讲和现场答题情况,从言行举止、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等方面进行评分和评价,并现场公布评审分数。基层党(工)委根据评审团评审意见,结合支部审查情况及入党积极分子日常表现,择优确定发展对象。今年上半年,该县在2个基层党(工)委召开了“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3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汇报演讲,23名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投票”消除举手表决“面子手”。 为解决以往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面子举手”、“人情举手”、“随大流举手”以及“不情愿举手”等问题,创新发展党员表决方式,在确定发展对象、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全面推行无记名投票票决制,变举手表决为票决。无记名票决制的保密性更强,收集到的党员意见更真实,更能准确地表达党员的意愿。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实行票决时,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并且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者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一年来,该县共有98名入党积极分子,90名发展对象和116名预备党员经过无记名票决方式分别列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三公示”增强发展党员“透明度”。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通过后,在其工作单位党务公开栏或其居住地醒目地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让发展党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由党支部会议讨论并作出不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决议,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的决议及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