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鹿寨县委组织部编订的《鹿寨县村干部“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陆续在各村(社区)正式“上岗”。村干部对照准则,逐条落实,提高了服务意识,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我县全面铺开。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切身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对群众的承诺,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各乡镇党委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在各村(社区)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
村干部普遍认为,这样编排的“行为准则”内容简洁生动、概括到位,方便学习和牢记。鹿寨镇石路村村支书梁吉龙说:“有了这样简洁易懂的‘行为准则’,我们上下班时都能够比一比、照一照,群众来办事也能够看一看,评一评,对村干部来说,起到了很好的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和接受监督的作用。” (县基层办 吴海锋 潘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