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近年来,鹿寨县积极按照这一要求,坚持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以“四项创新”为抓手,用好的制度、好的作风选好的人、选作风好的人,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县共调整乡科级领导干部247人,提拔82人,平级交流换岗101人,试用期满正式任用27人,降职免职37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组织工作满意度也逐年攀升。
——创新干部选任程序细节。鹿寨县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四个关键环节,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免重要干部的机制,同时做好“三个1:2”,即在推荐干部时,一般按照每一职位1:2的比例进行推荐考察对象;在考察干部时,一般按岗位和考察人选1:2以上的比例进行考察;在酝酿干部时,上会人数按岗位与人选1:2的比例上会。在具体实践中,鹿寨县从抓好初始提名权入手,坚持空缺职位“公开推荐、差额票决”, 即县委将空缺的领导岗位和推荐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专业需求等,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县公布,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县领导推荐等办法广泛推荐人选,初步推荐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后,全部提交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或乡镇民主推荐大会)进行二轮民主推荐,得票前5名人选提交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按推荐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由部务会讨论后按1:2的比例提交常委会酝酿,差额票决确定任职人选。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县共拿出50个乡科级领导岗位进行“公开推荐、差额票决”,共有76个单位参与了组织推荐,有32名(次)县领导、县委委员参与了领导推荐,有242名干部群众参与了联名推荐,有93名干部踊跃向组织自我推荐。全县“公开推荐、差额票决”共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50人,目前各人在岗位上反映良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创新干部分层次管理模式。经过几年的不断实践和完善,鹿寨县已建立了按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中层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进行分级分层次管理的模式和体系,各层次干部管理均制定了较齐全的管理规定。2001年以来,鹿寨县共出台了18个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交流换岗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诫勉制度、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规定,等等。目前县委正探索实行县乡干部的交流机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流动管理模式,实现干部的有效配置,提高机关效能,促进科学发展。在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上,县委进一步完善了非领导职务干部交流任职制,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完善,不仅使干部管理工作形成完整而有效的体系,而且在破解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难、发挥作用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更好地发挥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尤其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非领导职务干部这一长期被忽视的群体的作用。
——创新干部绩效考核。作为全区绩效考评工作试点县,鹿寨县积极以此为契机,把干部管理考核一并纳入全县“四位一体”绩效考评中,以健全完善干部量化考核为重点,抓好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平常跟踪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届中、届末考察相结合,动态掌握干部履职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群众民主评议等办法使考核规范有效。
——创新干部监督举措。鹿寨县重点做好“四个制度”的健全完善:一是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一报告”就是常委会分别向全委会、党代会报告年度选人用人情况,“两评议”就是县委委员和党代表(人大代表)对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二是继续加强干部谈话诫勉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开会的时间、程序、内容都作了规定。四是实施干部监督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管理,动态把握干部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各方面的表现,全面掌握了解干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预防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鹿寨县更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通过“三带头一测试一检查”措施,着力抓好贯彻落实。“三带头一测试一检查”,即对4项监督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组织部门带头学、组工干部带头学,以问卷测试办法推进学习,年终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从而使这套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得到了有力贯彻,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起到了积极作用。
(张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