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政府最基本的工作职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心部署、措施上强化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出了特色,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快速发展和科学发展。
加强领导,积极推动责任制落实。我县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全面、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每年,县委都要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确保县党政班子成员和部门一把手“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我县还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每年都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共同对乡镇、部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委不仅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而且还列入年度综合考评的“一票否决”指标内,切实激发了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
强化监督,保证制度执行到位。县委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始终坚持“决策前充分民主、决策后高度集中”的工作原则,每一项新决策的出台和新措施的推行,都是在充分讨论、各抒己见、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做出的。县委班子在选人用人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真正把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县政府班子对于重大财政资金调度、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等重大决策,都坚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这两年来,鹿寨县组织开展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整治,每年各项费用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压缩10%以上;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小金库”和挤占、挪用专项基金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严格惩处,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我县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如果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分管该部门的县领导就要在县委常委会上做出检讨和说明,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县委还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两年来就有16个乡科级领导干部被问责,有效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今年,我县重点开展了换届选举、整顿规范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200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人),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同时,为46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通过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进、良性互动。
作者:杨继强、陈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