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聚焦“严”“实”“准”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严”字,强化政治监督。结合年度考核、巡视巡察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将干部在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12项重点工作表现情况纳入政治素质考察内容,对干部实施全方位监督。坚持政治监督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常态化举办“鹿寨讲堂”,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今年来共举办“鹿寨讲堂”9期,培训教育党员干部3150人次。利用当地资源开展警示教育,分批分期组织约2000名党员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到鹿州监狱及中渡监狱参与“零距离”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纪提升干部警示教育的成效。
突出“实”字,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多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信访、审计等10个部门的横向沟通,各部门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干部监督相关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出台《鹿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家访工作实施意见》,采取“进门入户”的方式,深入干部家中、所在社区、居住小区,与机关干部本人及家属等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干部家庭生活、“八小时”外情况,今年来共对25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家访。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监督,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2022年以来,共谈话提醒5人次、函询2人次、诫勉7人次。
突出“准”字,强化选任监督。注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由县委组织部派出3个检查组,重点对被巡查单位是否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容错纠错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干部人事档案等内容开展检查,并对巡查反馈意见实行销号整改。制定《鹿寨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细化完善12条容错的条件情形,对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关爱回访,及时传导组织关爱,通过引导、提醒、鼓励,帮助干部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斗志;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干部受问责处理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作为管理使用的重要参考。2022年以来,共集中审查审核相关信息26件次,提出综合性监督建议8条,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